admin 发表于 2009-6-6 17:39:35

《淘宝专区》买卖、交流发帖规则

1、在《淘宝专区》版面下发帖进行交换、交易的邮友,本专区实行实名交易制,必须在签名档中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与地址,无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与地址的,一律删除帖子。
2、需要长期售让邮品的注册用户,请提供您的身份证扫描件,发邮件至j2008122@yahoo.cn,邮件中请注明您的用户名.
2、.进行交易的邮品,必须注明交易的价格,交换的邮品,请注明所需交换的品种。
3、.本版交流的帖子,每人可发表8个主帖,保留期为一个月。(有交易的帖子以最后一个回帖日期为准)主帖无回复的,保留期为20天,过期均将删除,不另行通知,请各位理解与协助。如果回复贴页数过多,您也可以重新开贴。最好各位邮友能够清理一下交易结束的贴子,标注删除字样,由我们来处理或自己删除交易结束的贴子。(请各位对有用的帖子,自行备份)
4、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公平的交流环境,请大家不要使用“顶”或者类似的语言来提升贴子。如发现使用“顶”或者类似的语言来提升贴子,将一律删除帖子,不另行通知,请各位理解与协助。

以上规定立即生效,如有更动不另行通知!
希望各位邮友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方法,使大家能公平,诚信相聚在《淘宝专区》版中,创造和共荣的集邮氛围!

张书元 发表于 2009-6-23 19:48:34

支持!

温州杨府山 发表于 2009-6-23 20:36:42

好好学习!!!;P

刘伯铭 发表于 2009-6-25 20:42:38

很好。

老鹤鹤 发表于 2011-10-21 09:40:45

支持

图微博 发表于 2012-3-30 10:52:06

支持

水逍遥 发表于 2012-4-13 17:58:43

但愿

清泉映月 发表于 2012-4-13 20:08:42

支持。

满城少年邮局 发表于 2012-8-10 13:10:29

支持!

吴雨航 发表于 2012-10-29 20:24:51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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