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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邮戳的判定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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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7: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纪念邮戳的判定及其他
                                                                摘自贴吧---村分
       在一些集邮者中,对纪念邮戳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如:怎样区分纪念邮戳和纪念图章?如何看待我国纪念邮戳上的“期间式”日期?纪念邮戳属于何种邮戳?下面分别加以解析和回答。与吧友共研。
       一、区分纪念邮戳和纪念图章的标准是什么?区分纪念邮戳和纪念图章的标准是什么?答案是:“是否由邮政部门刻用”,而非其他。实际上,这也是区分邮戳和非邮戳的最主要依据。因为,“邮戳”的定义就是“邮政部门在办理邮政业务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戳记的统称”。但不少集邮者却因为有些戳上刻的是像“2002.5.16-19”这样的“期间式”日期,不符合纪念邮戳的刻制要求,就认为它们不是纪念邮戳,更没有销票功能。
       到底应该怎样认识这一问题呢?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不妨用等式表示为:纪念邮戳=符合规定的纪念邮戳+有违规之处的纪念邮戳。前者指的是符合邮电部1960年业字第36号文件(即《纪念邮戳刻制使用办法》)和邮电部邮政总局1982年下发的《关于纪念邮戳和首日封问题的通知》之规定的纪念邮戳,后者则是指某一处或几处不符合该规定的纪念邮戳。刻有“期间式”日期的纪念邮戳即属于后者。判定一个戳记是否姓“邮”(即是否为邮戳),其标准不应该是某种邮戳的刻制要求,而应是“是否为邮政部门所刻用”。换言之,“是不是纪念邮戳”与“纪念邮戳是否规范”是两回事,即我们常说的“是不是”与“好不好”的问题,应该区别对待,而不能将判定标准互相串用。事实上,不仅是纪念邮戳,在各类邮戳中都不乏违规者,我们能因此而说它们不是邮政戳记。
       二、如何看待我国纪念邮戳上的“期间式”日期?
按照规定,纪念邮戳必须刻上局名和年、月、日。可是为什么不少地方邮局仍然喜欢刻成“期间式”日期呢?对规定重视不够或了解不多固然是主要原因,但在实际过程中,有些具体情况也值得洞察和分析:
一种情况是,旨在标示主题活动的内容(横向),而不强调每一天的区别(纵向)。以“1999中国最佳邮票设计者获奖纪念”活动为例,南昌市邮政局为1套最佳邮票和2套优秀邮票分别刻制了一种纪念邮戳,每种的主题文字、日期、局名和格式均一样,仅图案不同
       另一种情况是,活动周期较长,活动内容较多,纪念邮戳只好“以一当十”。以“2001中国杭州西湖博览会”(10.20-11.10)为例,该博览会包括20多个分支博览会,除开幕日、闭幕日纪念邮戳外,杭州市邮政局还为每一个分支博览会都刻制了纪念邮戳 如果这些分支博览会每日一戳,则总数将在百枚以上,势必因多而滥。
第三种情况是,每日一戳,似嫌分散,故设一“总戳”。以“中国•瑞士邮票展览”为例,除每日一戳外,武汉市邮政局还另启用“总戳”一枚(“期间式”日期)。
       上述几种现象,多少能折射出中国传统意识中“面面俱到”和“善始善终”的一些思想特质。但也因此而导致很多纪念邮戳的主题对象“分量”不够、数量可观,继而让纪念邮戳的设计、刻用者感到麻烦,于是干脆“合而为一”,将本该每日一戳的,给“创造性”地简化为了多日一戳(即带“期间式”日期的纪念邮戳)了。如此看来,改变刻用纪念邮戳的观念(先要看主题对象的“分量”够不够刻纪念邮戳,而不要动辄刻用)、改善刻用纪念邮戳的环境(先要做好策划,宜“少而精”,忌“多而杂”,切勿面面俱到、一事一戳),不容忽视。
       愚以为,只需将带“期间式”日期的纪念邮戳稍作“技术处理”即可符合规定:把“期间式”日期加上括号,放到纪念邮戳的主题语后面,作为主题语的组成部分,而另刻一“单一式”日期,作为该纪念邮戳的启用日期。此外,我国纪念邮戳基本上刻的都是笼统的市(区)、县、镇邮局名称,有的甚至不刻任何局名。仅用这样的纪念邮戳销票时,显然无法明确收寄责任(这也是我国纪念邮戳普遍存在的一处“硬伤”,从而影响了其集邮评价。中国集邮总公司发行的首日封上,纪念邮戳中的地名甚至仅为“中国”二字,以利于在全国各地均可邮寄)。也因为如此,有的集邮者认为应该用日戳销票,而纪念邮戳只能盖在邮件空白处。这种想法实际上是很片面的。因为,纪念邮戳可以销票,这是邮章中所明文规定的;至于有些纪念邮戳的刻制不符合要求,那是设计、刻制者的问题,而并不影响纪念邮戳的销票功能。还是那句话:“是不是”与“好不好”是两码事,不能将标准互为串用。常见的补救办法是:用纪念邮戳销票后,收寄邮局在邮件空白处另盖上当日的普通日戳,以表明收寄责任。
刻有“期间式”日期的纪念邮戳能否销票?答案是肯定的,但前提是,邮局只能在这段日期内收寄以该戳销票的邮件,并在邮件空白处加盖当日日戳。理由如前所述。总之一句话,不符合规定的纪念邮戳仍然具有销票功能,但是其集邮评价不及符合规定的纪念邮戳。
       三、纪念邮戳属于何种邮戳?
按照架构体系和组合逻辑,邮戳可分为邮政日戳和邮政业务戳(即邮政副戳)两大类。前者刻有局名、年、月、日、时,可表明寄递和时限责任,多可以销票(也有不能销票的,如内部业务日戳、储蓄日戳、已停用的“邮资已付”戳、邮校学生用来练习打戳技术的模拟日戳等);后者不刻时间,不表明时限责任,多不刻局名,多不表明寄递责任,均不能销票。
按我国邮章的划分,纪念邮戳既不属于邮政日戳,也不属于邮政副戳,而被作为“另类”单列。诚然,纪念邮戳在使用周期上具有临时性,在刻制要求上具有模糊性,在法律权责上具有无效性,与邮政日戳或邮政副戳在特质上并不完全相同。但从纪念邮戳的邮政功能、刻制规定乃至其本身的架构体系、图文性质综合来看,纪念邮戳在本质上应划入邮政日戳中的特种日戳范畴,与风景日戳和模拟日戳并列。

邮戳的分类情况可表示为下表:
16.jpg
纪念邮戳刻制使用办法(邮电部(60)邮业字第36号通知)
一、刻制使用纪念邮戳的目的和意义
邮局刻制使用纪念邮戳,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纪念国家和地方有纪念价值的一些重大事件,是有一定的政治和文化意义的。因此,这些戳记,不宜过滥,遇事随便纪念;也不宜过紧,忽略值得纪念的重大事件。遇到下列情况时,一般可以考虑刻制和使用纪念邮戳:
(一)国家重大的纪念日
(二)国家和地方(省、直辖市、自治区、自治洲或者县、市,下同)的重大集会和具有历史纪念价值的重大事件。
(三)国家和地方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成就。
二、纪念邮戳的刻制程序
(一)全国性纪念邮戳,由邮电部邮政总局设计式样,发由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刻制。
(二)地方性纪念邮戳,属于全省、区、市(中央直辖市)范围的,由相关省、区、市邮电管理局设计和刻制;属于一县一市范围的,由相关县市邮局、邮电局设计式样报请当地党委批准后刻制,并报主管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备案。
三、纪念邮戳的规格
(一)必须刻有局名、年、月、日。局名应与日戳上所用的一致。
(二)式样不限,任何一面的长度(圆形的为直径)不得超过五厘米。
(三)纪念文字必须切合纪念内容,并应当写完全。不可以用简称、缩名。字体必须清楚、端正、庄重。国务院公布有简体字的,并采用规定的简体写法。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体字不得采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纪念邮戳上,可以同时用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四)图案必须要能明显地表示出纪念的内容,要庄重、生动、简洁、美观,不宜过于复杂,但也要避免单调、呆板。
(五)关于纪念文字和图案,应当征求当地宣传领导部门和筹办纪念的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纪念邮戳的使用范围
(一)使用的局所:
1、全国性纪念邮戳,除省会所在地邮局、邮电局必须使用外,其余可由各省、市、区邮电管理局视属局业务和需要情况,具体规定由哪些邮局使用。
2、地方性纪念邮戳,省(区)刻的,只限在各省(区)内局所使用。具体到哪几个局所使用,可由主管省(区)邮电管理局根据业务和需要情况决定。市、县刻的,只限在市、县内使用。
(二)使用的对象
不论全国性或地方性纪念邮戳,都只限盖销现行各种邮票(包括已停售但未停用的邮票),明信片和邮资信封上的邮票图案(挂号邮件上的邮票用纪念邮戳盖销时,为表明收寄时刻,应在相关封皮上另盖普通日戳)。凡已经停售并停用的邮票、明信片和邮资信封,都不能盖上述邮戳。
(四)使用的期限
1、用来盖销收寄的邮件上贴用的邮票时,只限在纪念的当日(就是纪念邮戳上表明日期的那一天)使用。
2、用来盖销集邮品上所贴的邮票时,从纪念邮戳上表明的日期起算,一个月为限。在集邮品上加盖纪念邮戳的具体办法,除应当按照邮政业务规定汇编2—3—2的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不可以用来盖销相关纪念邮戳纪念当日以后发行的邮票、明信片和邮资信封。
五、纪念邮戳印张的寄送
(一)全国性纪念邮戳,由各省、区、市管理局将管理局所在地的市局使用的纪念邮戳印张四份,分送本部邮政总局和邮票发行局各一份,人民邮电出版社二份(注)。所送印张上并应注明使用该项纪念邮戳的其他属局的局名。
(二)地方性纪念邮戳,属于全省(区)范围的,比照上款办理;属于某一市、县范围的,由相关市、县局以本身使用的纪念邮戳的印张按照上款规定份数直接寄送。
(三)所送印张上都应当用实际使用的油墨盖印。为了统一格式,印张应使用普通明信片(印有邮资或不印邮资的,都可以使用,旧存停用的,也可以使用),将戳样盖在背面。
六、纪念邮戳的保存期限,各项纪念邮戳在使用期满后,除经有关的博物馆、展览会要求作为历史文物移交保存展出者可以移交外,其余应保存一季,期满即予销毁。在保存期限内,本部邮政总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将纪念邮戳移送邮票发行局长期保存。
七、集邮邮戳
为了加强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的宣传作用,在发行各种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时,准许中国集邮公司,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刻制和使用集邮专用的纪念邮戳,用以盖销相关的纪念和特种邮票,为了适应集邮群众的要求,集邮公司也可以将此项邮戳盖在现行通用的普通邮票和航空邮票上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7: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邮电部于1960年下发的邮业字第(60)36号《纪念邮戳刻制使用办法》.其主要内容有四点:
  一、刻制使用纪念邮戳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纪念国家和地方有纪念价值的一些重大事件。这种戳记下能遇事随便纪念,刻制得过滥;但也不宜忽略值得纪念的重大事件,掌握得过紧。遇到下列情况时,一般可考虑刻制和使用纪念邮戳:(一)国家的重大纪念日。(二)国家和地方(省、直辖市、自治区、自治州或县、市)的重大集会和具有历史纪念价值的重大事件。(三)国家和地方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成就。
  二、纪念邮戳的刻制程序,(一)全国性纪念邮戳,由邮电邮政总局设计式样,由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刻制。(二)地方性纪念邮戳,属于全省。区、直辖市范围的,由相关省、区、市邮电管理局设计和刻制;属于一市一县范围的,由相关县、市邮政局设计式样报请当地党委批准后刻制,并报主管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备案。
  三、纪念邮戳的规格,(一)必须刻有局名、年、月、日。局名应与日戳上所用的一致。(二)式样不限,但任何一面的长度(圆形的为直径),均不得超过50mm。(三)纪念文字必须切合纪念内容,并应写全,不可以用简称、缩名。字体必须清楚、端正、庄重。凡国务院公布有简体字的,要采用简体写法。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体字,不得采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纪念邮戳上,可以同时用汉文和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四)图案必须要能明显地表示出纪念内容,并要庄重、生动、简洁、美观,不宜过于复杂,但也要避免单调、呆板。(五)纪念文字和图案,应当征求当地宣传领导部门和筹办纪念的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纪念邮戳的使用范围,全国性纪念邮戳,除省会所在地必须使用外,其余由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视属局业务和需要情况,具体规定哪些局所使用。地方性的纪念邮戳,省(区)刻的,限在该省(区)内使用。使用局所由该省(区)邮电管理局决定;市、县刻的只限在该市、县内使用。不论全国性或地方性的纪念邮戳,只盖销现行各种邮票(包括已停售但未停用的),明信片和邮资封上的邮资图案(挂号邮件上邮票用纪念邮戳盖销时,为表明收寄时刻,应另盖普通日戳)。凡已停售并停用的邮票、明信片和邮资封,都下予盖印上述纪念邮戳。盖销邮件上贴用邮票只限当日。盖销集邮品上邮票限1个月内。

        我国最早的临时邮局纪念邮戳为1909年上海"出品协会邮政局"戳。最早的常设局所纪念戳为1918年的"徐大总统就任纪念"戳。解放区最早的纪念邮戳为1946年旅大区"辽宁邮政四一接收纪念"邮戳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7: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念邮戳的分类
纪念邮戳按使用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大类;按使用单位可分常设邮政局、所、和临时邮局使用两大类。中国现行全国性的纪念邮戳由邮电部邮政总局设计式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刻制,发指定的邮局使用;地方性纪念邮戳由相关邮电管理局设计、刻制,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指定的邮局使用;属于一市一县范围的,由相关市、县邮局设计式样,报请地方领导部门批准后刻制,并报主管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备案,只限在本市、县内使用。纪念邮戳的规格、文字和图案及使用期限、保管期限等均有统一规定和要求。
目前我国邮票公司系统为新邮票发行而刻制的首日戳也属于纪念邮戳的一种,是邮政部门特许的,兼备邮票发行首日和纪念的双重作用,是纪念邮戳中的特例。各群众团体或个人刻制的纪念图章,不是纪念邮戳、不能盖销邮票。(但各地集邮协会刻的,现都是作为纪念戳而使用销票啦)。中国现行纪念邮戳大多使用一天,但在停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集邮者请求可继续盖销邮票,但被盖销的邮票不能再作为有效邮资凭证使用。纪念邮戳的分类
发表于 2013-8-23 18: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3-8-23 21: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必要的学习资料。作为一个集邮者,除了学好集邮的、邮票的一些基本常识外,还要学习一些类似这些内容的邮政知识、邮章,规则,规定。帮助我们更好地收集正规的邮品,少走弯路,少花冤枉钱。{:7_213:}{:6_176:}
发表于 2013-8-23 21: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6_194:}
发表于 2013-8-24 06: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学习
发表于 2013-8-24 09: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学习材料
发表于 2013-8-24 17: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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