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集邮 发表于 2016-8-13 20:58:58

2016年7月青少年邮局信息(2)

●争鸣观点
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不宜“合二为一”
《中国集邮报》6月28日刊登—了《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不妨“合二为—”》一文,文中观点颇为新颖,但笔者根据自己在基层集邮协会工作多年的经验,认为该观点值得商榷,理由有三。
一、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性质不同,因此不宜“合二为一”。青少年邮局是邮政部门在学校设立的服务机构,学校集邮协会是学生社团,两者不可混为—谈。青少年邮局立足校园,由当地邮政部门授权开展部分邮政业务,其主管部门是当地邮政业务部门,而学校集邮协会作为学生社团在校园组织开展集邮活动,一般由学校团委或由团委授权社团管理组织进行管理。诚如万国邮政联盟与国际集邮联合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尚且不能“合二为—”,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性质与主管都不同,两者怎能简单地“合二为—”呢?
二、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任务不同,也不宜“合二为一”。青少年邮局作为邮政部门在校园的延伸或派出机构,其营业员由青少年学生担任,一周内有固定的营业时间,肩负着服务校内用邮师生、推广传播书信文化的任务。学校集邮协会则通过组织举办邮展、讲座、沙龙等活动,宣传普及集邮文化。如将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的人员重叠起来,会造成二者工作的相互干扰,还会增加学生于部的课余工作负担,而且也会使校内师生形成邮局就是邮协的错觉,不利于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各自的独立运作。
三、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实行“两块牌子,两套人马”更有利于各自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开展良性的竞争。青少年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性质、任务不同,但两者都姓“邮”,书信文化与集邮文化存在交叉,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但最好不要合并。一个学校同时存在集邮协会与学生邮局,是一件好事,可以通过“两块牌子,两套人马”的运作,使两者形成同促共进、你追我赶的良好竞争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两者的活力,从而达到“双赢”。
最后,笔者不得不提的是,目前有个别学校正是将学生邮局与学校集邮协会“合二为一”,将—般的邮政业务工作取代了正常的集邮活动,导致集邮协会形同虚设,甚至名存实亡,造成或加剧了学校集邮协会的弱化。还有原来就成立了集邮协会的学校,在成立学生邮局后搞“合二为一”,但只挂“学生邮局”—个牌子,集邮协会连影儿都没有了。笔者认为,这些是我们应当引以为戒的。(陈智康) (原载2016.8.2《中国集邮报》)

●邮戳荟萃
各地青少年邮局启用的宣传纪念邮戳(2016.7)

黑河少年邮局 发表于 2016-8-26 15: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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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鹤鹤 发表于 2016-9-2 2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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